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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领导在司法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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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领导在司法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司法局在这里召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旨在实现律师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就人民法院而言,规范法官职务行为和律师执业行为,在法官和律师(代理人)之间建立有效、严格的“隔离带”,是维护司法正义的需要,是实现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强法院法官队伍建设,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的有效助推器,我们深表感谢和欢迎。会议的召开,对进一步净化当地的司法环境,促进高素质的法官和律师队伍的发展,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必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借此机会,我就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谈几点看法。

  一、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是法官职业道德、职务行为的公正性和廉洁性的需要。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既是对律师队伍建设的要求,也是对法院队伍建设的期望,更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要求,人民法院坚决拥护批示精神,并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对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提出统一的职业标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工程。在这个统一的法律职业中,法官、检察官、律师,分别行使不同的职能、发挥不同的作用,但作为一个整体,约束其行为的基本理念、基本价值是相同的。今年,人民法院将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与其他法律职业群体一道,共同弘扬司法正气,维护司法权威。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有利于正确处理诉讼活动中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依法构筑法官和律师之间必要的隔离带,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诉讼过程、裁判结果的不信任感。这一规定的颁布和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法官廉政建设,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净化司法环境,保障法官依法审判案件和律师依法执业,最终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二、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是律师职业操守、执业行为的公平性和规范性的需要。这些年,经过市司法局的努力,律师队伍有了很大的提高,律师素质有了明显改善,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毋庸置疑,律师队伍当中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当前,有极个别律师和乡镇的法律工作者,置职业道德于不顾,唯利是图,诚信缺失,业务素质低下,维护公平正义和诚信服务的理念淡薄,有的甚至拉拢腐蚀我们的法院干警,成为律师队伍中害群之马,去年查处的武汉、宜昌两市中级法院法官受贿串案中,涉案律师多达数十人,社会反响十分强烈。这些问题如不加以解决,会严重损害到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此,当前在律师队伍建设中,要大力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向社会公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失信和处罚记录、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结果,积极构筑“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市场选择机制。同时希望司法局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律师的执业监督。克服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集中力量查处重大的律师违法违纪案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执业证,终身不得从事律师职业。我们相信,经过司法局的努力,律师队伍素质必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三、严格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法官与律师之间的不正当行为,实践中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况:案件承办法官和合议庭成员与案件代理律师在非办公时间或非办公场所私自会见;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为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介绍案件。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以通过法官介绍的途径争揽案源;法官向律师摊派报刊杂志、相互借用交通、通讯工具。 法官接受案件代理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法官以各种名义收受或索取案件代理律师、律师事务所、委托人的钱物及有价证券,或向其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 费用。法官委托律师代为购物,办理私人事务;律师以“公关费”等形式收取当事人的额外费用。 对法官与案件代理律师是近亲属、同学、战友关系的,不执行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承办、合议、讨论、审核、签发本该回避的案件。律师向法官打听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内容; 法官及法院其它工作人员向当事人、代理人、辨护人引荐案件承办法官、泄露或替当事人打听案件承办法官的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对上述行为,我们都应当严令禁止,在这里,我倡议,我们共同制定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的规定,对法官、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和律师、律师事务所违反上述规定,查证属实的,法官由法院按《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等有关惩戒制度处理;律师、律师事务所由司法局按《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我们坚信,经过大家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开创法制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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