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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司考的几个理念 一、残酷与快乐 竞争是残酷的!但竞争也充满刺激和挑战,蕴涵着希望与进步,有痛楚当然也能找到快乐。其实,痛苦与快乐都不过是人们内心的一种感受。“享受足球”是米卢的竞争观,当我们用“享受”这样一种心态来面对司考时,司考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快乐的过程。然而,快乐司考不仅会给我们带来精神上的愉悦与满足,更为重要的是快乐可以提高我们学习的效率与应试的成功率。事实证明,保持一个轻松学习的好心情,比什么都重要。 二、260分与400分 谈到考分,我想和大家一起重温一下“狗熊的故事”。有一天,两个小孩在森林里玩耍,忽然一只狗熊向他们冲来,甲小孩拔腿就跑,乙小孩则蹲下系紧鞋带。甲小孩一边跑一边回头冲乙小孩大叫:“你快跑呀!”乙小孩回答说:“我只要跑过你就可以了。”看到这你不禁要问,这是为什么?因为狗熊逮住一个人之后,就不会再去咬第二个人。这则说来有些冷酷的故事,却昭示着一个法则:竞争只要超出对手,而不需要求得完美!司考中,一些考生总想求得最好,结果把时间耽误在某一个点上,事后才知道自己“用力过猛”。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恰当的成绩,才是我们所要恪守的司考理念与方法。400分是不可也不必苛求的,260分就既经济又保险!当然,随着司考记分制的改变,这两个数字应当随600分的比值作相应的调整,这道题就留给考生自己去完成吧,只要明白了道理则笔者提示之目的可达。 三、投入与信心 “信心是成功的前提”!调查表明没有必胜的信心,能通过司考那是偶然的。考生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和不断增强自己的信心: (1)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没有浓厚的兴趣是不可能学好法律的。相反,如果你对法律充满兴趣,就可能达到如痴如醉的地步。产生和发展兴趣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实践”中体验学习和运用法律的快感。比如,多与司考同路人讨论案例,适当参与办案实务,找机会向他人讲述法律,或为别人提供法律咨询等等。 (2)激励。信心需要不断加强,人们需要不断激励自己。对于考生来说就是要使自己不断有成就感。阶段性的目标不要太高,循序渐进即可,所谓循序渐进,就是从简单开始,“简单——好!更简单——更好!最简单——最好!”只有从简单开始,才容易入门,才容易产生兴趣,才容易有信心将司考进行到底。 (3)投入。投入增加兴趣!“陷得越深,爱得越深”,适度投入可以增进考生必胜的动力,多一次投入增加一份信心。你可以多投入时间和精力,也可以多投入金钱与物质,最好再选个适合自己的辅导班,或拜个指导老师。如此,你会兴趣不减、信心弥坚。 第二篇准备司考——如何复习最有效? 如何复习最有效?这是考生最为关心的问题。根据司考的特点和考生的经验,可以把复习阶段大体上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通读大纲。目的是从宏观上把握考试目标、科目、试卷结构及考试的范围。考纲还有两个重要功能:一是,通过比较新旧大纲的差异,发现考点,判断复习方向与重点;二是,可以用作疏理和记忆知识体系或架构的工具。 第二步,熟读教材。教材是“司考之本”,是司考的基础。考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基本概念都以教材为蓝本。司考所涉及的法条缘自教材,试题及答案都源自教材。所以,熟读教材,打好基础尤为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第三步,突破法条。原理、规范和案例是法学的三个基本要素。在实务中的法律主要表现为法条的适用,故检验考生对法条的掌握程度,是衡量其是否具备职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从命题的角度出发,要求答案尽量避免产生歧义。教材内容多涉及原理,对原理的认识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很可能产生歧义。而法律规定非常明确,不易产生歧义。所以,考试命题最后总是落实在法条之上。 第四步,模拟演练,即通常所说的做习题。习题练习至少应当满足三个目的:一是知识强化,通过做题练习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温故而知新,同时增强记忆;二是查漏堵缺,通过做习题检验自己对知识的把握程度,查找不足与漏洞,进而有针对性地予以补课;三是能力训练。通过习题练习,熟悉司考的命题规律和题型,体验题感题速,丰富临场经验,锻炼应试能力,同时,通过反复的习题训练可达成熟能生巧,以应对司考不只考“懂”而要考“熟”的特性。 以上四个步骤,可以按部就班、依次前行,也可以交叉互换,齐头并进。 第一章教材为本——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一、你首先要做的事是什么? 1.如何选择好教材? 目前市面上出版的司法考试用书大体有四类:一是教材类用书。主要根据司法部公布的考试大纲编写而成,这类书是考试的基础,建议考生必备,当然,由于司考已趋于成熟,教材内容每年变化不会太大,加上教材一般都要等当年考试大纲公布之后出版,故考生可用“二手教材”先行复习;二是辅导类用书,主要是围绕教材类用书的内容所作的辅导讲义等,这类书籍良莠不齐,考生应当谨慎,即使是好,也不可过多,切不可让其占用你太多的时间与精力;三是习题类用书。这类书主要是根据考试大纲和教材内容设计而成的习题集,或者是对历年考试真题解析与点评,这类书可以适量使用,尤其是权威的历年真题解析对训练大为有益;四是司考方法类用书,此类书是司考用书的一大亮点,目前较为系统的只此《快乐司考》。此类书以“考试”为研究对象,从学习技能和应试方法入手,围绕重点考试科目和司考 “题眼”纵横解评,浓缩了作者多年辅导的智慧与精华,可起到为学员“减负、提速、点睛”之功效。 2.是否去上辅导班? 很多考生常问,我是否应当参加考前辅导班?我们的回答是:如果你势在必得,那就一定要听名师们的讲课。听名师讲课有以下三个作用:一是减负;二是提速;三是点睛。一句话,名师的引领可以帮助你“用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好的成绩”,达成事半功倍之效果。请注意:我们强调的是听课,听名师的课!现在辅导班的形式多种多样,有面授的,有卫星远程的,也有网络或光盘的,等等。但无论什么形式,“没有名师不成班”!只要能够听到“名师”的课,也就无所谓上不上“班”或上 “哪个班”了。 3.如何制定一个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1)确立目标选准路。 走不对路永远到不了目的地!一个好计划=成功的50%.人人都知道计划的重要性,那么如何才能制定出一个好计划呢?根据笔者的感悟,制定计划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基本规则: 一是,因人而异。学习没有定势。各人都有自己的学习习惯,况且各人的法学基础、时间、精力、兴奋周期等都不尽相同,故学习计划首要的是适合自己。其中的要义只有一点,那就是在计划中要充分体现自己的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是,略微拔高。所谓拔高,形象地说就是“跳起来摘桃子”。有高度才有难度,有难度才有压力。相反,没有压力则没有动力。所以,学习计划一定要定得略高一些。 三是,重在激励。自我激励是人们增强信心不可或缺的手段。我们所作的学习计划,应当满足三个目的:一是能作为自己学习过程的指南;二是能作为学习进度的“晴雨表”;三是能成为使自己不断感受成功、不断得到满足、不断激发热情的“助推器”。 (2)把握你成功的节奏。 如果把司考视为走向成功的一首乐曲,那么恰如其分地把握节奏的“轻重缓急”就成了这首曲子成败的关键。在司考过程中,如何合理分配复习时间是制定学习计划的关键点。根据许多考生的经验,在复习时间的划分上大体有以下三种模式: 第一,一月速成法。此法成功者均为实力雄厚的专业人士,他们只需将教材和法条的重要内容有选择性地突击一月,即顺利闯关。虽然这部分人为数不多,但毕竟确有奇才。 第二,三月冲关法。这部分考生一般是:用一个半月读完教材与法条;用一个月背记重点;再有半个月做题练习。 第三,六月备战法。此法通常为:四个月打基础,即看教材与法条;一个月背记重点;一个月做题练习。 “人生是可以策划的。”无论你使用哪种方法,关键要适合你自己,这是计划的法则。无论你如何分配时间,有几项内容是不可或缺的:一是熟悉大纲;二是通读教材;三是精读法条;四是模拟练习。每项内容各有功用,你可以循序而进,也可以穿插而行。 (3)为你的学习计划安装一个“猫眼”。 没有督促,任何计划都难以变成现实。人是有惰性的,加上工作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考生必须创造一种机制来督促自己,每天检查学习计划的执行情况,不断校正运行的偏差,就像街口日夜监视着过往车辆的电子“猫眼”。 二、如何把教材读薄了? 华罗庚先生说:“书要能从薄读到厚,还要能从厚读到薄”。所谓“读厚”,即从头读到尾,从少读到多,从粗读到细。而所谓“读薄”,则无非是归纳、总结,取其精华。对于司考者来说,笔者认为更主要的是练就“读薄”的功夫。 1.傍“大户”。“司考是放弃的艺术”!对于司考考生学会放弃比懂得获取更加重要。放弃的技巧之一,就是如何抓住得分“大户”。从历年考试命题的定势观之,刑法、民法、行政法加上三大诉讼法和合同法,就有足以让人心动的分值。考生抓住了这几门主科,也就傍上了得分的“大户”。 2.扣“题眼”。知道了得分“大户”并不等于每个章节都要“均等对待”。前面介绍了如何判断“题眼”的几个规则,现在考生需要做的就是,依据上述规则,以命题者的眼光与思维从教材中寻找出现实的“题眼”所在。记住,不要忘了给它们插上一面面“小红旗”。 3.当“主编”。这是一个使你所读的书从厚变薄的“主编”,其主要的工具有两样:一是描红笔。作用是圈划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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